http://blog.csdn.net/sodino/article/details/38387049
在Java中,对象的生命周期包括以下几个阶段:
1. 创建阶段(Created)
2. 应用阶段(In Use)
3. 不可见阶段(Invisible)
4. 不可达阶段(Unreachable)
5. 收集阶段(Collected)
6. 终结阶段(Finalized)
7. 对象空间重分配阶段(De-allocated)
图1. JavaObject Life Cycle
1.创建阶段(Created)
在创建阶段系统通过下面的几个步骤来完成对象的创建过程
l 为对象分配存储空间
l 开始构造对象
l 从超类到子类对static成员进行初始化
l 超类成员变量按顺序初始化,递归调用超类的构造方法
l 子类成员变量按顺序初始化,子类构造方法调用
一旦对象被创建,并被分派给某些变量赋值,这个对象的状态就切换到了应用阶段
2.应用阶段(In Use)
对象至少被一个强引用持有着。
3.不可见阶段(Invisible)
当一个对象处于不可见阶段时,说明程序本身不再持有该对象的任何强引用,虽然该这些引用仍然是存在着的。
简单说就是程序的执行已经超出了该对象的作用域了。
举例如下图:本地变量count在25行时已经超出了其作用域,则在此时称之为count处于不可视阶段。当然这种情况编译器在编译的过程中会直接报错了。
图2. 不可见阶段示例4.不可达阶段(Unreachable)
对象处于不可达阶段是指该对象不再被任何强引用所持有。
与“不可见阶段”相比,“不可见阶段”是指程序不再持有该对象的任何强引用,这种情况下,该对象仍可能被JVM等系统下的某些已装载的静态变量或线程或JNI等强引用持有着,这些特殊的强引用被称为”GC root”。存在着这些GC root会导致对象的内存泄露情况,无法被回收。
5.收集阶段(Collected)
当垃圾回收器发现该对象已经处于“不可达阶段”并且垃圾回收器已经对该对象的内存空间重新分配做好准备时,则对象进入了“收集阶段”。如果该对象已经重写了finalize()方法,则会去执行该方法的终端操作。
这里要特别说明一下:不要重载finazlie()方法!原因有两点:
l 会影响JVM的对象分配与回收速度
在分配该对象时,JVM需要在垃圾回收器上注册该对象,以便在回收时能够执行该重载方法;在该方法的执行时需要消耗CPU时间且在执行完该方法后才会重新执行回收操作,即至少需要垃圾回收器对该对象执行两次GC。
l 可能造成该对象的再次“复活”
在finalize()方法中,如果有其它的强引用再次持有该对象,则会导致对象的状态由“收集阶段”又重新变为“应用阶段”。这个已经破坏了Java对象的生命周期进程,且“复活”的对象不利用后续的代码管理。
6.终结阶段
当对象执行完finalize()方法后仍然处于不可达状态时,则该对象进入终结阶段。在该阶段是等待垃圾回收器对该对象空间进行回收。
7.对象空间重新分配阶段
垃圾回收器对该对象的所占用的内存空间进行回收或者再分配了,则该对象彻底消失了,称之为“对象空间重新分配阶段”。